关于做好2022年宿迁市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年级:
我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本次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关于教科研要求:所发表的论文按规定应在教育教学刊物或教学刊物上发表,在其它出版物刊发的均不作为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获奖论文必须是市级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评审或认可的。
2.关于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必须修满规定的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和专业知识课学时,要提供职称部门验证的继续教育证书。
3.关于申报材料时间要求: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凡业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教师个人要对照条件,认真、如实准备相应材料,填写有关表格,及时向学校提出申报,请于7月20日前将花名册(见下方附件)发到ml4213941@163.com,过期视为不申报。
2.所有打印、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如需粘贴的材料也要粘贴在A4纸上。装订要整齐、美观。
3.所有纸质材料中的签名全部要手写。
党 政 办
2022年7月13日